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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纺织与材料学院第七届学术分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8 阅读:10 人次

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参考《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智能纺织与材料学院启动二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组成规则

1.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2.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人数当与本学院专业设置相匹配,原则上为7人,其中,校内委员5人,校外委员2人。校内委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校外委员由二级学院指定。年龄不高于55周岁,1969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3. 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

(二)入选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 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 关心学术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遴选程序

1. 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2.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按照以下方式产生。

(1)经过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

(2)由全体教师不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学术分委员会委员;

(3)学术分委员会推选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相关人员从委员中产生;

(4)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名单公示三天;

(5)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6)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备案。

三、时间安排

1. 6月28日,通知下达,确认拟定候选人名单;

2. 6月29日-30日,公布候选人名单,投票产生学术分委会委员;

3. 7月1日召开学术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会议,推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4. 7月2日-4日公示三天;

5. 7月10日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6. 7月15日前,上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智能纺织与材料学院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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